我们国家对建筑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和个人职(执)业资格双重管理,同时,个人职(执)证书又是考核企业资质的必要条件,并且不允许出现人证分离情况。这就形成个人与企业之间鉴定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交付给企业的不但有人力资源,还有证书资源。一但发生劳动关系变动,人力资源可以低成本的离开企业,证书资源的离开成本,对有些企业而言,就显得格外沉重。
一方面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人力资源流动速度的加快和证书适用范围的全国统一化趋势;另一方面是信息化监管手段(“四库一平台”、跨部委联网)的使用,使人证分离情况无处遁形,一但发现人证分离情况,对挂证企业和被挂证个人都将带来不利影响。于是,我们就看到了无奈的发生,个人举报自己未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
2017年3月3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第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其中有11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竟然有3人是因为“本人举报,与该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而注册失败。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对企业人与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变更后,不配合办理证书变更、注销注册的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
企业和个人都不容易,在此,小编不想挥舞着道德大棒指点任何一方,或者是主管部门,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