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老板黄某某为了拿下一个项目,不仅组织了7家建筑公司围标,还花30余万元打发其他竞标人,将他们劝退……

日前,法院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对黄某某判刑10个月,宣告缓刑1年。对另一被告人刘某某判刑1年。

案情

黄某某现年48岁,案发前是湖北武汉一家建筑公司驻消泗乡项目经理。2015年9月初,某乡政府在未进行招标的情况下,让黄某某先行开工某赏花游特色村房屋改造及附属工程。同年12月21日,该乡政府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该赏花游特色工程进行代理招投标。该工程公司在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投标公告。

黄某某遂告知方某,其已以公司名义承接了赏花游特色工程,现在是该乡政府补招投标程序,并让方某联系几家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围标,以确保自己所在公司中标。随后,方某组织了包括黄某某所在公司在内的七家公司参与投标。

另一建筑老板刘某某在浏览武汉建设网站时发现该招投标项目,也借了七家公司的资质参与招投标,均通过了资格初审,成功入围该工程的招投标。

黄某某得知后,为了确保自己能够顺利中标,便拿出30万元现金交给中间人金某,金某自己又拿出5万元,将这35万元现金转交给了刘某某,刘某某收到钱后退标。最终,黄某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中标价为629万余元。

刘某某于2016年11月落网,黄某某则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

刘某某、黄某某在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黄某某系投案自首,遂做出上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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