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建筑师负责制是什么?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02
建筑师都要提供哪些服务?
概括来说,包括以下7个方面:
1. 参与规划。
2. 提出策划。
3. 完成设计。
4. 监督施工。
5. 指导运维。
6. 更新改造。
7. 辅助拆除。
03
如何明确建筑师的权责?
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与设计企业、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合同中明确建筑师的权力及服务报酬,并保障建筑师权力的有效实施。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收费,应纳入工程概算。
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签章的建筑师进行追偿。建筑师负责制不能免除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不难看出,建筑师的工作方式和内容将有一个很大的转变。对于那些率先“吃螃蟹”的建筑师,征求意见稿里也提出:对担任过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经申请可以减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在国际互认、评优评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了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建筑师们快行动起来大胆尝试吧~
更多精彩内容